10月16日,县国资局、县国投公司与利州区房屋征收部门正式签订了《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资产补偿协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县国投公司所属利州区兴安路原广元市钉丝厂房屋、土地等资产于2012年5月统一纳入市人行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房屋征收补偿法律法规以及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在市、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县国资局、林业局、国投公司等艰苦努力下,经过产权界定、资产清理、委托评估、评估确认、协商谈判等程序,终于在本月16日正式签订了房屋和地产的拆迁补偿协议。拟拆迁房屋和地产补偿总额455余万元,较原资产成本价值增值280%,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